職場噪音作業風險:噪音危害評估與噪音預防方法一次看!

職場噪音作業風險:噪音危害評估與噪音預防方法一次看!

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是職業健康服務中不可或缺的一環,更是早期預防職業病的重要措施之一。透過定期的健康檢查,可以及早發現潛在的工作相關疾病和健康危害因子,並有助於釐清職業危害暴露與職業病之間的因果關係。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健康檢查結果管理分級,因涉及職業醫學的專業判斷,且生理數值易受個人健康狀況與生活習慣影響,因此強化其專業性、確保分級品質至關重要,以免影響勞工健康權益及職業病認定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與中華民國環境職業醫學會持續合作,自民國93年起編撰並修訂了多項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健康檢查指引,目的在於齊一健檢結果分級標準,提升勞工健康檢查制度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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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音作業-鋼條製作噪音常超過110dB

 

本篇將聚焦於「噪音作業」此一特別危害健康作業的危害、法令規範與容許暴露標準、健康檢查項目、管理分級、暴露暫停標準及選配工時考量等面向。
鋼鐵相關產業常見連續及衝擊性噪音,例如圖示之鋼條製作完畢後,整批滾落造成的瞬間噪音常超過110d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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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算噪音作業?噪音作業概論與噪音危害

噪音作業簡介

噪音作業定義說明

 

工業噪音說明

 

噪音作業是指勞工長期暴露於高音量噪音環境的工作。常見的噪音作業行業包括重工業、煤礦業、建築業、紡織業、煉油業及航空站等。近年研究也發現,軍用航機飛行員、消防員、引擎室船員、農夫(操作農具)、潛水人員(氣壓改變)、搖滾樂演奏家、賽車手及牙醫等職業,也是噪音的常見受害者。據統計,約有16%(7%至21%)的成人聽力損失是由工作中噪音暴露所導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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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音分貝說明

 

噪音暴露與聽力損失的關係

聽力損失不同程度說明

 

噪音引起聽力損失特徵說明

 

噪音危害聽力損失的產生是一個漸進的過程,通常分為三個階段:

第一階段 (暫時性聽力閾值偏移)

短時間暴露於噪音後,聽力閾值會暫時升高,可能伴隨耳鳴,但通常在遠離噪音數小時後可恢復。此階段是永久性聽力損失的風險指標。

 

第二階段 (早期高頻聽力損失)

持續的噪音暴露導致內耳毛細胞受損,最早出現聽力損失的頻率通常是高音頻(3000~6000 Hz),尤其是4000或6000 Hz會出現「凹陷」。此時勞工可能無明顯自覺症狀,唯有定期的全音頻聽力檢查才能早期發現。臺灣的流行病學調查顯示,國內噪音引起的聽力損失以6000 Hz最為嚴重,而國外多以4000 Hz為主,這可能與耳道長度等因素有關。

 

第三階段 (聽力損失擴散與生活影響)

長期噪音暴露會使毛細胞進一步受損,聽力損失從高音頻擴散到低音頻(250~2000 Hz),開始影響日常談話、開會等聽力品質,勞工會產生自覺聽力損失症狀。一旦造成聽力損失,即使加強防護也無法恢復到原有水準。
噪音引起的聽力損失通常很少造成嚴重聽力損失,低音頻通常在40 dB以下,高音頻通常在75 dB以下,這與老年性聽損可能會超過此數值不同。在持續、穩定的噪音暴露下,聽力損失通常在10~15年後達到極限,且不會使人員對後續噪音暴露更敏感。

 

噪音引起的永久性聽力閾值偏移範例

噪音引起的永久性聽力閾值偏移

 

這張圖表顯示了噪音引起的永久性聽力閾值偏移(聽力損失)的範例:

  • 研究對象與噪音強度:圖表數據來自一組織布工人,他們暴露在平均102 dBA的噪音環境下。
  • 聽力損失與工作時間的關係:隨著工作時間的增加,聽力損失的程度會加劇,尤其是在高頻區域(例如3000 Hz到6000 Hz之間),尤其是4000或6000 Hz會出現「凹陷」。
  • 高頻聽力損失顯著:即使是工作時間較短的群體(例如「少於1年」),在高頻區域也開始出現聽力損失,而工作時間越長,高頻聽力損失越嚴重。
  • 不同頻率的影響:在較低頻率(例如125 Hz到500 Hz)下,聽力損失的程度相對較小,但隨著頻率的升高,聽力損失的程度顯著增加。
 


噪音危害對全身健康的影響

噪音除了造成聽力損失外,還可能對身體其他系統產生危害:

  • 耳鳴:是噪音暴露後暫時性聽力損失的常見伴隨症狀,也是永久性聽力損失的風險指標。
  • 睡眠障礙:60分貝(dB)的噪音即可影響睡眠。
  • 心血管系統:可能導致瞳孔放大、甲狀腺賀爾蒙分泌增加、心跳加速、腎上腺素增加、血管收縮、高血壓風險升高,甚至增加心肌梗塞和中風的風險。
  • 腸胃系統:可能導致腸胃蠕動減慢。
  • 代謝系統:噪音每增加10 dB,糖尿病風險可能增加11%至14%;噪音每增加5 dB,腰圍可能增加1.5公分。

 

加重噪音作業造成聽力損失的危險因素

除了噪音本身,其他因素也可能加重聽力損失,例如高血壓、高血脂、糖尿病、吸菸、暴露於有機溶劑及重金屬、頭部外傷、耳朵疾病、服用耳毒性藥物等。
 

噪音作業的法令規範與容許暴露標準

噪音作業容許暴露時間
依據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》第300條,雇主對於發生噪音之工作場所應採取以下規定:

 
  1. 工程控制與暴露時間減少:當機械設備產生噪音超過90分貝時,雇主應採取工程控制措施,並減少勞工的噪音暴露時間。

  2. 日時量平均音壓級: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不得超過表列規定值。例如,90分貝(dBA)的噪音,每日容許暴露時間為8小時;噪音每增加5 dBA,容許暴露時間減半(即「5分貝交換率」),例如95 dBA為4小時,100 dBA為2小時。美國國家職業安全衛生研究所(NIOSH)則建議採用「3分貝交換率」,因為音壓每增加3dB,噪音強度即增加一倍,容許暴露時間應減半。

  3. 峰值與連續性噪音限制:任何時間不得暴露於峰值超過140分貝的衝擊性噪音或115分貝的連續性噪音。

  4. 聽力防護具:當勞工八小時日時量平均音壓級超過85分貝或暴露劑量超過50%時,雇主應使勞工戴用有效之耳塞、耳罩等防音防護具。

  5. 標示與公告:噪音超過90分貝的工作場所,應標示並公告噪音危害之預防事項,使勞工周知。

美國職業安全衛生署(OSHA)將8小時日時量平均85 dB訂為聽力損失風險低的標準,但有證據顯示80到85 dB的噪音暴露也與聽力損失有關。須注意,持續性噪音暴露比間歇性噪音暴露對聽力損失的傷害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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噪音作業健康檢查項目及判讀

依據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》第18條規定,雇主應每年或於勞工變更作業時,實施噪音作業的特殊健康檢查,並提供作業經歷資料給醫師。

 

噪音危害聽力檢查前的準備

噪音危害聽力檢查

 
  • 耳道物理檢查:聽力檢查前需由專科醫師進行耳道物理檢查。
  • 噪音暴露停止:受檢勞工在聽力檢查前應停止噪音暴露14小時以上,以避免因暫時性聽力閾值變化影響檢查結果。
  • 合格環境與人員:聽力檢查應在符合國際標準的隔音室內,由合格聽力檢查人員施測。
  • 背景噪音量要求:聽力檢查室的背景噪音量有嚴格限制,例如500 Hz頻率最大背景噪音量為40 dB,8000 Hz為62 dB。
 

噪音危害聽力檢查最大因音量

 

噪音危害聽力檢查項目與判讀

  • 檢查頻率:法令規定的聽力檢查頻率至少應包括500、1000、2000、3000、4000、6000、8000 Hz的純音氣導聽力檢查,並作成聽力圖。
  • 聽力損失定義:任何音頻的聽力閾值超過25 dB即代表該音頻有聽力損失。
  • 平均聽力計算(臺灣):採三分法計算平均聽力:(500 Hz + 1000 Hz + 2000 Hz) / 3。若平均聽力大於25 dB,即代表有聽力損失。美國OSHA則採用(2000 Hz + 3000 Hz + 4000 Hz) / 3。
 

噪音危害聽力評估損失三分法

 

噪音性聽力損失判讀原則

噪音性聽力損失是感覺神經性聽力損失,特徵是高音頻(3000~6000 Hz)首先受損,4000或6000 Hz是影響最大且最早的音頻,因此聽力圖上常出現4K或6K凹陷。此外,早期噪音性聽損通常在低音頻(500、1000、2000Hz)表現較好,且8000 Hz會有回升現象,這有助於與老年性聽損區分。噪音引起的聽力損失通常是兩耳對稱性的,差距在10 dB以內。若出現非對稱性聽力損失,應評估是否有其他疾病,例如中耳炎。

4K或6K凹陷判讀標準:聽力圖上4K或6K的聽力閾值為最大,且其後音頻有向上轉移(up-turn)變化;同時,4K或6K的聽力閾值與低音頻三分法平均聽力值損失相差≥10 dB。

 

聽力異常之鑑別診斷

在判讀聽力損失時,除了噪音性聽力損失的特徵,還需了解其他常見原因,特別是年齡老化造成的聽力損失。老年性聽損也具有漸進性、對稱性及高音頻聽力損失的特徵,但通常不會有8000 Hz回升,且可能因低頻聽力惡化使得4K凹陷不明顯。
噪音為害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21條說明

 

噪音危害健康檢查結果管理分級建議

根據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》,雇主對勞工特殊健康檢查結果需建立健康管理資料,並依以下四級實施健康管理:

  • 第一級管理:健康檢查項目全部正常,或部分異常但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無異常者。
  • 第二級管理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,但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與工作無關者。例如,聽力損失可由中耳炎、藥物或外傷等非職業性因素解釋。對於第二級管理者,雇主應提供個人健康指導。
  • 第三級管理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,且符合噪音作業健康危害表現,但醫師無法確定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,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者。
  • 第四級管理: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,且符合噪音作業健康危害表現,並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與工作有關者。

符合條件包括
聽力檢查呈現4K或6K凹陷,且4K或6K聽力損失≥40分貝,或高音頻平均聽力(3K+4K+6K/3)比低音頻平均聽力(0.5K+1K+2K/3)損失≥10分貝。
異常結果無法由工作以外原因解釋,或事業單位未提供足以判定之作業環境測定或聽力防護記錄。需至設有合格聽力室的醫療院所複檢聽力圖,並委請職業醫學科醫師評估。
對於第三級管理者,雇主應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實施健康追蹤檢查,必要時進行疑似工作相關疾病的現場評估,並依結果重新分級及通報。

 

早期噪音性聽力損失(需進行聽力防護計畫)

聽力檢查結果出現4K或6K凹陷(聽力閾值≥40分貝),且三分法平均聽力閾值≦25分貝,同時高音頻平均聽力比低音頻平均聽力損失<10分貝;或出現4K或6K凹陷(聽力閾值≦40分貝),但高音頻平均聽力比低音頻平均聽力損失≥10分貝。

 

噪音性聽力損失(需進行聽力防護及配工計畫)

聽力檢查結果出現4K或6K凹陷(聽力閾值≥40分貝),且三分法平均聽力閾值≥25分貝合併高音頻平均聽力比低音頻平均聽力損失≥10分貝。

若三分法平均聽力損失與前一年度檢查結果比較變化≥10分貝,應考慮暫停暴露,並找出惡化原因,加註「事業單位須進行聽力防護及配工計畫」。
經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現場仍有工作危害因子暴露者,應採取危害控制及相關管理措施。
對於第二級管理以上者,醫師應註明其不適宜從事之作業與其他應處理及注意事項;第三級或第四級管理者,應註明臨床診斷。

 

應考量暫停噪音暴露之標準

  1. 當勞工出現以下情況時,事業單位醫護人員應建議暫停或禁止噪音作業:
  2. 雙耳有中、重度聽力損失(40 dB以上),且三分法平均聽力損失與前一年度檢查結果比較變化≥10分貝。
  3. 因罹患慢性耳部疾病(如慢性中耳或外耳炎),無法配戴聽力保護器具。
  4. 因疾病造成單邊耳聾,若健耳聽力閾值惡化(例如三分法平均聽力損失與前一年度檢查結果比較變化≥10分貝),應考慮暫停暴露。
  5. 原因不明的持續性、漸進性聽力損失。
  6. 勞工有任何程度聽力損失或罹患耳部疾病時,經醫護人員評估建議。

此外,若工作人員已罹患心血管疾病(如心肌缺氧、心絞痛及心肌梗塞),噪音作業可能加劇病情,應轉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配工或復工建議。

 

噪音作業選配工時宜考量之疾病或情況

在進行工作分配時,應考量以下不適合從事噪音作業的疾病或情況:

  • 心血管疾病
  • 聽力異常

 

母性健康保護噪音危害方面

根據母性健康保護危害風險分級參考表,噪音作業PEL-TWA(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)小於80分貝屬於工作場所環境風險等級第一級管理,經評估無母性健康危害。而PEL-TWA介於80~84分貝則屬於第二級管理。這些分級有助於評估妊娠中女性勞工在噪音環境下的健康風險。

 

職業衛生控制層次架構

噪音危害首要考慮將噪音源去除,假設無法去除,可考慮設置隔離設備,例如某酒廠廠區,在噪音作業區設置『隔音亭』,作業人員在『隔音亭』內執行中控作業可有效減少噪音環境的暴露。若無法設置隔音設備,可考慮員工分組輪流執行噪音作業區之作業,分散暴露之風險。最後,假設難以變更環境廠房機器設備、無法設置隔音設施、難以減少暴露時間,應考慮選用合格的個人防護具(PPE):防音降噪聽力防護具,例如耳塞、耳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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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業衛生控制層次架構

 

噪音危害預防,聽力防護具的選擇

有效的聽力防護具是預防噪音性聽力損失的關鍵措施之一。耳塞和耳罩各有其優缺點:

噪音危害預防—耳塞

  • 優點:價格便宜,可隨時替換,體積小、質量輕、易攜帶,不會影響頭部活動,適合高溫環境使用。優於防護低頻噪音。
  • 缺點:可能受耳道疾病影響配戴,且清潔保養不如耳罩容易。

 

噪音危害預防—耳罩

  • 優點:可重複使用,保養清潔容易,不易感染,耳道疾病患者也可使用,易於稽核。優於防護高頻噪音。
  • 缺點:體積較大,不易搭配其他防護具,且在炎熱環境可能較不舒適。

 

噪音危害預防,全程配戴聽力防護具的重要性

噪音危害預防,全程配戴聽力防護具的重要性
防音防護具有效聲衰減值通常以NRR (Noise Reduction Rating)指標來表示,數值越高代表防噪效果越好。圖示虛線為NRR=5、10、15、20、25,五種不同防噪效果的防音防護具。若配戴NRR=25dB的防音防護具,需全程配戴才能達到降低25dB的完整防噪效果。如果8小時工作時間中,配戴時間達96%,有4%時間亦即20分鐘沒配戴,NRR即降至20dB,若有25%時間亦即120分鐘沒配戴,NRR即降低至10dB,防噪效果嚴重不足。因此,正確全程配戴防音防護具對於聽力保護相當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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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鐵廠現場巡視及危害辨識,宣導全程正確配戴聽力防護用具,以預防噪音全身性危害。
 

結論

綜合而言,噪音作業的健康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過程,從源頭的危害評估、法規遵循、定期的健康檢查與判讀,到異常狀況的追蹤、管理分級、配工建議乃至於聽力保護措施的實施,每個環節都需嚴謹執行,方能有效保障勞工的聽力健康與工作權益。想了解更多噪音危害的相關事項可以與我聯繫,進行諮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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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承勤醫師

陳承勤醫師

致力於改善工作環境中的危害風險,通過創新計畫和實證研究,綜合個人健康風險及職場工作適能評估,給予員工及企業最專業的建議,秉持著「醫療永遠是天秤兩邊去抉擇,利大於弊:建議,弊大於利:不建議」的原則。因此在每項建議背後,皆是經過審慎評估與專業判斷的結果,幫助企業減少職場傷害,提升員工幸福感。健康的員工不僅能提升企業的生產力,還能打造和諧的工作氛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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